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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事故律师谈不能进行“私了”的三种交通事故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5-18 21:46:37 阅读次数: 315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谈不能进行“私了”的三种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律师指出按照新的《道路
交通安全
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一下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
车辆
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而无证
驾驶
、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无证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
机动车
,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当依法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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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
单方事故指在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中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这类事故就叫做单方事故。在单方事故中,如有多方在内,则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对其他方进行赔偿等补偿措施。比如自己开车擦个花、撞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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