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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诉讼事故诉讼 →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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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证据问题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5-18 22:17:10 阅读次数: 217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证据问题

 
现场勘查图和勘查笔录及照片不能相互印证,相互说明,怎么办?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应当相互印证。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纠纷中的证据运用

  一、举证责任分配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对方的过错;对方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没有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存在故意或过失;本方的损害事实;本方的损害事实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本方的损害事实与机动车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二、举证时限

  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根据对现场的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其依据是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以及相关证据情况,目的是通过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作为最终处理交通事故、分析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责任大小,以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明确相互之间的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根据其所做的相关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

  二、作为驾乘人员,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1、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

  2、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查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勘察人员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因此,在交通警察绘制图后,应当立即要求查看其所绘制的现场图,如果发现有不正确的地方要立即指出,并要求其修改;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在交通警察勘查之后自己也对现场进行摄像或照相,以备比较。

  3、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认定书的内容。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审查认定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

  4、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不予采纳。

  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应当让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出具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

  证据包括:现场图、现场照片和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包括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酒精检测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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