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交通法规】
┝ 交通法规
【事故处理】
┝ 事故处理
【责任认定】
┝ 责任认定
【保险理赔】
┝ 保险理赔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事故调解】
┝ 事故调解
【事故诉讼】
┝ 事故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理论热点】
┝ 理论热点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撞上挡板致车受损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赔偿
 交强险多方有责任的赔偿
 山东机动车检测厂名录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车辆定损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原则和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本案中“名义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
 孕妇遭遇车祸流产 被判获得精神抚慰金一万五
 车门跌落伤人是否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典型案例典型案例 → 事故中,报废车辆是否存在修复赔偿?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事故中,报废车辆是否存在修复赔偿?
来源: 济南交通事故网 作者:邵光岭 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9-14 16:59:28 阅读次数: 344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事故中,报废车辆是否存在修复赔偿?

案例:

前几天,我驾驶一辆大货车在323线江西赣县江口路段与一无牌无证(报废)工程车追尾相撞,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条“因交通事故损毁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的规定予以车辆定损、修复,不是和有关报废车辆处理的规定相悖吗,请问我是否应承担该车的损失?读者刘晓东

  

 解释: 

对于无号牌(报废)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修复赔偿的问题,我们应当认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条中所指的“车辆”从法理上讲应当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合法的、具有上路行驶资格的车辆,再就是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文中已明确规定:决不允许已报废汽车继续上路行驶。凡发现已办理了报废、注销登记的汽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送交报废汽车回收单位解体。所以说无号牌报废车辆不具有上路行驶的法律资格,而且报废车辆车身也不属受法律保护的对象。报废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不存在依法修复或者损害赔偿的问题。


上一篇:主、挂车分别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下一篇:孕妇遭遇车祸流产 被判获得精神抚慰金一万五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10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网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42层
手机:13953175700 18605317173 邮箱:shaoguangling@126.com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网由邹维高律师创办,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资料,均为济南交通事故律师网转载或版权所有,但允许在未经本网同意情况下下载使用。大量文章参
考了律师同行的智力成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务请告知本网,我们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