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巍俊报道:醉酒司机驾驶假军车撞死4名市政工人的惨剧至今已过4天,本报不断接到广大读者及死者家属对案情中诸多疑点的追问。昨日上午,死者家属来到天河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了解案情进展,要求交警部门公布详细案情,诸如肇事者信息、假军牌从何而来等公众广泛关注的信息。值班交警称,根据工作流程,相关信息会在事发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交警部门“迟疑”引公众热议
10月30日凌晨,广州市黄埔大道隧道内发生假军车撞死4人的惨剧之后,广州媒体不断地深挖这个事件不为人知的线索,力求还原车祸发生前后的事实真相。相对于媒体的各施各法深入采访,作为调查这起事故并掌握详情的交警部门,却在公众关注的目光下颇显“迟疑”―――
30日下午4时,广州交警部门以邮件方式向媒体发布过一个简单的新闻通稿;30日晚上8时,发布了对肇事司机宣布拘留的照片;31日下午5时,在组织媒体采访期间口头说明了事故的肇事者为逃逸、醉驾。
至今,交警部门就再没有任何更新的信息发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众追问的声音十分强烈,一位姓赖的市民11月1日给本报发来短信追问道:“三天了,夺四条人命的‘假军车假军人’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难道是高度国家机密?”而在10月31日晚,某电视台已经将这个肇事者的姓名以及职业公布。网络上更出现了针对“交警以‘影响侦查公平’为由拒绝公开司机身份、撞人细节等问题”发出强烈批评的声音。
有网友认为,交警方面以公开肇事者身份会影响侦查的公平,这确实是一句大实话。在日益提倡执法正规化的今天,侦查阶段的信息怎么样发布才能避免案件变成“舆论审判”,这个话题值得探讨。
市民追问是否“有难言之隐”
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称,交警主动向媒体发布信息,是一个积极而正确的做法。但就在整个事件里,交警主动说的时候没有说清楚,该说的时候犹豫半天,导致各种猜测、主观臆断在网络上流传,甚至引起少数网友质疑交警发布信息的真实性。
这位市民较真地指出,在交警不到400字的新闻通稿里,就一句“经核实,肇事司机方某所驾驶小客车的号牌及证件均为伪造”。他追问称,交警有能力去检验军车号牌和证件的真伪吗?想必交警一定会通过部队警备纠察方面核实过,才会发布这样的结果。但是为何不交代一句?其次,肇事司机逃逸、醉驾的行为认定,为什么是在24小时后才口头说明而不在文字通稿里发布?
王先生认为,不当和不及时的信息发布,让交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这使他怀疑交警是否如网络上传言的“有难言之隐”?
不少致电本报的市民称,相信负责该案件的交警同志都在竭尽全力地工作着,热切地希望看到交警部门面对公众的知情权有更多“果断”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