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警备司令部获悉,依据有关规定,对12月2日晚兰州市永昌路南口发生军民纠纷事件部队相关责任人已作出如下处理:
1、对机关门诊部口腔科文主任作出停职和降级;
2、对直接当事人、口腔科聘用杨医生解除聘用合同;
3、对参与纠纷事件柴医生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4、撤销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门诊部2名主要领导行政职务;
5、对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
早前报道:
兰州“12·2”军民纠纷伤者入院治疗相关当事人接受调查
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记者 王怀荣) 记者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警备司令部了解到,12月2日晚,兰州军区机关门诊部9名医护人员,到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南口一家名叫“老厨渔村”的餐馆聚餐,医生杨某驾驶兰A-20206号越野车,因停车车位与在该处摆摊的摊贩刘某(男,41岁)发生口角争执,继而相互推搡厮打,致刘右眼角受伤,杨脸部、颈部抓伤,引发群众围观。个别人情绪激动打碎车窗玻璃,掀翻车辆。后经执勤民警和警备纠察人员劝解疏导,围观群众陆续散去,恢复正常秩序。
事件发生后,兰州军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派出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及时将摊贩刘某送至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检查治疗,并派人探望。接诊医生讲,刘某经简单处理后,随后就可出院。
对参与这一事件的门诊部口腔科文主任、杨医生、柴医生等人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