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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闻 → 济南下调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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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下调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
发表日期: 2012-07-23 09:49:00 阅读次数: 136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济南下调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22日专电(记者王志)随着国内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多次下调,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决定,下调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

  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多次下调,济南市确定,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已具备联动下调的条件。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的通知》规定,济南市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0.02元/人·千米调整为0.015元/人·千米。

  根据规定,济南市各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者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应在客运站等经营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上限票价和执行票价,接受监督检查。

  济南市价格部门表示,将加强对汽车客运价格的监管,对不按时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超过上限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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