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各地接连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最高法在通知中要求各级法院重视此类案件的审判,对重大、敏感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可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提级管辖。对于已经起诉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要及时审理,严格依法判处,回应社会关切,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各级法院对审判中发现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纠正。审判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贿赂等违法线索,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