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交通法规】
┝ 交通法规
【事故处理】
┝ 事故处理
【责任认定】
┝ 责任认定
【保险理赔】
┝ 保险理赔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事故调解】
┝ 事故调解
【事故诉讼】
┝ 事故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理论热点】
┝ 理论热点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撞上挡板致车受损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赔偿
 交强险多方有责任的赔偿
 山东机动车检测厂名录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车辆定损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原则和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本案中“名义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
 孕妇遭遇车祸流产 被判获得精神抚慰金一万五
 车门跌落伤人是否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法律文书法律文书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来源: 济南交通事故网 作者:邵光岭 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9-29 15:40:12 阅读次数: 5101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04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上一篇:交 通 事 故 调 解 协 议 书
下一篇:法律顾问合同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9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Q1NKPZrR 2017-03-12 20:02:27]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MTKwi6m9 2016-04-06 05:14:01]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EMrfV1Rr 2016-03-11 08:27:01]
 最好的![url=http://www.kyfei.com]网站推广软件[/url],[url=http://www.kyfei.com]网络推广软件[/url],
提供网站推广软件OEM贴牌业务!带注册机!
[img]http://www.kyfei.com/pic/gg.gif[/img] [pFBcx5jP 2016-01-29 07:27:05]
第1页,共23页,共90条评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10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网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42层
手机:13953175700 18605317173 邮箱:shaoguangling@126.com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网由邹维高律师创办,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资料,均为济南交通事故律师网转载或版权所有,但允许在未经本网同意情况下下载使用。大量文章参
考了律师同行的智力成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务请告知本网,我们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